收费标准 客户须知 一、客户所提供的房产信息及各种证件必须真实、合法、有效,否则后果自负。 二、客户在接受本服务当中,必须积极配合经办人办理。 三、对由本公司介绍的房产及客户不得私自成交,否则本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。 收费标准 一、中介服务费 房屋买卖:收取双方总房款的各1%; 房屋租赁:收取双方各半个月的租金(最低300元); 上述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支付。 二、贷款服务费 贷款总额的2%,该费用由借款人支付。